哈尔滨师范大学2016年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简章

来源:教务处 作者: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发布时间:2016-01-17 12:09:17 浏览次数: 字号:A-A+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考试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

表演、书法学

二、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为黑龙江省艺术类考生,且已参加黑龙江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戏剧表演要求:女生身高1.60米、男生1.70米以上;年龄限制在22周岁以下(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影视表演要求:女生身高1.62米、男生1.75米以上;年龄限制在22周岁以下(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与考试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7日

2、现场报名及考试时间:

招生专业 测试方向 现场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书法学 书法学 2016年1月9日 2016年1月16日
表演 影视表演 2016年1月30日 2016年3月4日
戏剧表演 2016年1月31日 2016年3月5日
戏剧编导 2016年3月6日

现场报名时间均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逾期不予办理。

3、现场报名要求:考生本人持考生高考艺术准考证、考生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江南校区(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田家炳教育书院一楼现场报名。

4、各专业及测试方向之间不能兼报。

5、各专业及测试方向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通知。

四、招生计划及测试内容

招生专业 测试方向 招生计划 考试内容

表演
影视表演 20 1、上镜(指定稿件朗诵)40分
2、表演40分
3、声乐与形体20分

戏剧表演
20 1、朗诵与命题朗诵40分
2、表演40分
3、声乐与形体20分
戏剧编导 20 1、命题编讲故事30分
2、作品分析30分
3、小品40分
书法学 书法学 30 1、书法常识、印稿设计20分
2、临摹(楷书、隶书)40分3、书法创作(行书)40分

1、以上招生计划仅作参考,具体计划以2016年黑龙江省招生来源计划本为准。

2、报考戏剧表演、影视表演的考生,参加考试时不能化妆。

五、录取原则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最低控制线及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其它事项

1、我校统一提供钢琴及CD机,其他乐器、乐谱及CD光盘由考生自备。

2、考试结束后,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成绩。

3、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

邮政编码:150080

咨询电话:0451-88067377

学校招生办网址:http://zsb.hr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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