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特别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发布时间:2016-01-07 08:37:38 浏览次数: 字号:A-A+

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学校招生简章将于1月初公布。为了方便考生报考我校,现将有关事宜特别通知如下:

一、重庆、贵州考点的考试安排

(一)请以下考生于2016年1月1日0:00起登录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sb.scfai.edu.cn)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并按下表所列时间和地点进行确认和考试。

1、报考我校书法专业的全国范围考生。

2、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的重庆、四川、贵州考生。

3、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的北京、内蒙、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西、海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港澳台考生,可参加1月9-10日(重庆)、1月16-17日(贵阳)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也可参加我校在天津、太原、沈阳、南京、杭州、福州、长沙、桂林、昆明、兰州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

其余省市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我校专业考试。



考点名称及地址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及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四川美术学院(全国书法考生)(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 1月1-6日 1月5-6日 1月7日 书法:1月9日
四川美术学院(重庆考生专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 1月1-5日 1月4-5日 1月6-7日 造型类:1月9日
设计类:1月10日
四川美术学院(四川考生专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 1月1-12日 1月11-12日 1月13-14日 造型类:1月16日
设计类:1月17日
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1月1-13日 1月12-13日 1月14-15日 造型类:1月16日
设计类:1月17日

(二)考试科目、内容、时间、画幅及用具



报考专业类别 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 考试时间 试卷画幅 考试用具(任选)
造型类 色彩 静物 3小时 8开 水粉、水彩
素描 人物头像 3小时 8开 铅笔、炭笔
命题人物组合 人物组合 1小时 8开 铅笔、炭笔、钢笔
设计类 素描 静物 2.5小时 8开 铅笔、炭笔
设计基础 静物 1.5小时 8开 铅笔、炭笔、马克笔、毛笔等
色彩 静物 2小时 8开 水粉、水彩
书法学 书法临摹   1.5小时 四尺对开 笔、墨、砚、画毡等
书法创作   1.5小时 四尺对开 笔、墨、砚、画毡等
印稿设计   2小时 8开 铅笔、颜料、直尺等

二、其他考点的考试安排

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除上述重庆、贵阳两个考点外,还将在福州、桂林、郑州、长沙、太原、兰州、南京、杭州、合肥、天津、武汉、昆明、沈阳、石家庄、济南、广州设考点,报名及考试时间均在1月17日以后,考生可根据本省有关要求和上述第一条第(一)款第3项选择相应考点参加我校专业考试,详细安排请耐心等待我校2016年招生简章。

欢迎各位考生报考四川美术学院!

特此通知。

 

四川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大纲

 

一、造型类专业

(一)考试科目:素描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所描绘对象的整体造型、比例、透视、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观察、认识、理解和表现能力。

2.考查范围:人物头像

3.工具材料:

① 8开素描纸;

② 铅笔、炭笔自选(考生自备);

③ 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判标准:

① 构图合理,造型准确;

② 比例及形体结构、透视关系准确,具有一定的表现能力和细节刻画能力;

③ 画面完整,主次关系和黑、白、灰关系处理得当;

④ 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

⑤ 工具材料运用熟练。

(二)考试科目:色彩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色彩基本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对色调、色彩关系的正确认识以及将色彩知识加以运用及表现的能力。

2.考查范围:静物

3.工具材料:

① 8开水粉纸或水彩纸;

② 水粉或水彩颜料(考生自备);

③ 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判标准:

① 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得当;

② 能较好的掌握色彩的冷暖及互补的规律并加以运用;

③ 能用色彩塑造形体并有较强的刻划能力和表现能力;

④ 构图合理,画面完整。

(三)考试科目:命题人物组合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根据命题,灵活运用速写手法表现人物组合及场景的综合能力。

2.考查范围:人物及场景

3.工具材料:

① 8开素描纸;

② 铅笔、炭笔、黑色钢笔、毛笔(考生自备);

③ 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1小时

5.评判标准:

① 构图合理,切题,人物组合得当,人物造型生动,具有一定生活气息;

② 人物比例结构基本准确,绘画表现力强,具有一定的概况能力;

③ 画面完整,主次关系处理协调。

二、设计类专业

(一)考试科目:素描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构图组织、体积结构、黑白灰层次及空间关系的认识理解和表现能力。

2.考查范围:静物

3.工具材料:

① 8开素描纸;

② 铅笔、炭笔自选(考生自备);

③ 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2小时30分钟

5.评判标准:

① 构图合理,具有主动整合物体的画面组织能力;

② 形体比例、结构及透视准确;

③ 黑白灰关系和体积表现明确,空间、层次分明;

④ 画面完整丰富,体现一定的设计表现能力。

(二)考试科目:色彩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色彩感觉的敏锐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控制以及艺术表现能力。

2.考查范围:静物

3.工具材料:

① 8开水粉纸或水彩纸;

② 水粉或水彩颜料(考生自备);

③ 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2小时

5.评判标准:

① 构图完整,布局合理;

② 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协调、统一;

③ 表现手法得当,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三)考试科目:设计基础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特定对象在创意、联想和应用、视觉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2.考查范围:

生活物件或视觉元素

3.工具材料:

(1)8开素描纸

(2)铅笔、炭笔、马克笔、签字笔、毛笔自选(考生自备),限黑白表达

(3)画板或画夹及画具(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1小时30分钟

5.评判标准:

①丰富的想象力与创造力

②对平面或空间关系的理解力和构建力

③有限时间内多个方案的快速创意思维能力

④优化方案的综合绘制表达能力

三、书法专业

(一)考试科目:书法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书法临摹与创作的专业基础水平。

2.考查范围:

① 临摹

② 创作

3.工具材料:

① 毛笔、墨汁、画毡、砚台、水罐等(考生自备);

② 四尺对开斗方宣纸两张(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判标准:

① 布局完整,章法谐和,能较好的表现出书法的精神意趣;

② 结体合理,能较好的把握字法上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③ 点划、形态准确生动,能灵活自如地运用提按、使转等笔法。

(二)考试科目:印稿设计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篆刻临摹与创作的专业基础水平。

2.考查范围:

① 根据指定内容设计朱文、白文印章;

② 默写经典作品印稿。

3.工具材料:

① 毛笔、墨汁、画毡、砚台、水罐等(考生自备);

② A4打印纸(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2小时

5.评判标准:

① 章法谐和,布局完整,能表现出较好的印面整体效果;

② 篆法准确合理,能较好的把握基本的字法规律;

③ 能体现冲刀、切刀等刀法的基本效果;

④ 印稿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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