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特别通知
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学校招生简章将于1月初公布。为了方便考生报考我校,现将有关事宜特别通知如下:
一、重庆、贵州考点的考试安排
(一)请以下考生于2016年1月1日0:00起登录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sb.scfai.edu.cn)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并按下表所列时间和地点进行确认和考试。
1、报考我校书法专业的全国范围考生。
2、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的重庆、四川、贵州考生。
3、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的北京、内蒙、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西、海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港澳台考生,可参加1月9-10日(重庆)、1月16-17日(贵阳)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也可参加我校在天津、太原、沈阳、南京、杭州、福州、长沙、桂林、昆明、兰州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
其余省市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我校专业考试。
考点名称及地址 | 网上报名时间 | 网上确认时间 | 现场确认及打印时间 | 考试时间 |
四川美术学院(全国书法考生)(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 | 1月1-6日 | 1月5-6日 | 1月7日 | 书法:1月9日 |
四川美术学院(重庆考生专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 | 1月1-5日 | 1月4-5日 | 1月6-7日 | 造型类:1月9日 |
设计类:1月10日 | ||||
四川美术学院(四川考生专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 | 1月1-12日 | 1月11-12日 | 1月13-14日 | 造型类:1月16日 |
设计类:1月17日 | ||||
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 1月1-13日 | 1月12-13日 | 1月14-15日 | 造型类:1月16日 |
设计类:1月17日 |
(二)考试科目、内容、时间、画幅及用具
报考专业类别 |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考试时间 | 试卷画幅 | 考试用具(任选) |
造型类 | 色彩 | 静物 | 3小时 | 8开 | 水粉、水彩 |
素描 | 人物头像 | 3小时 | 8开 | 铅笔、炭笔 | |
命题人物组合 | 人物组合 | 1小时 | 8开 | 铅笔、炭笔、钢笔 | |
设计类 | 素描 | 静物 | 2.5小时 | 8开 | 铅笔、炭笔 |
设计基础 | 静物 | 1.5小时 | 8开 | 铅笔、炭笔、马克笔、毛笔等 | |
色彩 | 静物 | 2小时 | 8开 | 水粉、水彩 | |
书法学 | 书法临摹 | 1.5小时 | 四尺对开 | 笔、墨、砚、画毡等 | |
书法创作 | 1.5小时 | 四尺对开 | 笔、墨、砚、画毡等 | ||
印稿设计 | 2小时 | 8开 | 铅笔、颜料、直尺等 |
二、其他考点的考试安排
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除上述重庆、贵阳两个考点外,还将在福州、桂林、郑州、长沙、太原、兰州、南京、杭州、合肥、天津、武汉、昆明、沈阳、石家庄、济南、广州设考点,报名及考试时间均在1月17日以后,考生可根据本省有关要求和上述第一条第(一)款第3项选择相应考点参加我校专业考试,详细安排请耐心等待我校2016年招生简章。
欢迎各位考生报考四川美术学院!
特此通知。
四川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大纲
一、造型类专业
(一)考试科目:素描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所描绘对象的整体造型、比例、透视、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观察、认识、理解和表现能力。
2.考查范围:人物头像
3.工具材料:
① 8开素描纸;
② 铅笔、炭笔自选(考生自备);
③ 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判标准:
① 构图合理,造型准确;
② 比例及形体结构、透视关系准确,具有一定的表现能力和细节刻画能力;
③ 画面完整,主次关系和黑、白、灰关系处理得当;
④ 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
⑤ 工具材料运用熟练。
(二)考试科目:色彩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色彩基本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对色调、色彩关系的正确认识以及将色彩知识加以运用及表现的能力。
2.考查范围:静物
3.工具材料:
① 8开水粉纸或水彩纸;
② 水粉或水彩颜料(考生自备);
③ 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判标准:
① 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得当;
② 能较好的掌握色彩的冷暖及互补的规律并加以运用;
③ 能用色彩塑造形体并有较强的刻划能力和表现能力;
④ 构图合理,画面完整。
(三)考试科目:命题人物组合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根据命题,灵活运用速写手法表现人物组合及场景的综合能力。
2.考查范围:人物及场景
3.工具材料:
① 8开素描纸;
② 铅笔、炭笔、黑色钢笔、毛笔(考生自备);
③ 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1小时
5.评判标准:
① 构图合理,切题,人物组合得当,人物造型生动,具有一定生活气息;
② 人物比例结构基本准确,绘画表现力强,具有一定的概况能力;
③ 画面完整,主次关系处理协调。
二、设计类专业
(一)考试科目:素描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构图组织、体积结构、黑白灰层次及空间关系的认识理解和表现能力。
2.考查范围:静物
3.工具材料:
① 8开素描纸;
② 铅笔、炭笔自选(考生自备);
③ 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2小时30分钟
5.评判标准:
① 构图合理,具有主动整合物体的画面组织能力;
② 形体比例、结构及透视准确;
③ 黑白灰关系和体积表现明确,空间、层次分明;
④ 画面完整丰富,体现一定的设计表现能力。
(二)考试科目:色彩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色彩感觉的敏锐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控制以及艺术表现能力。
2.考查范围:静物
3.工具材料:
① 8开水粉纸或水彩纸;
② 水粉或水彩颜料(考生自备);
③ 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2小时
5.评判标准:
① 构图完整,布局合理;
② 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协调、统一;
③ 表现手法得当,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三)考试科目:设计基础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特定对象在创意、联想和应用、视觉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2.考查范围:
生活物件或视觉元素
3.工具材料:
(1)8开素描纸
(2)铅笔、炭笔、马克笔、签字笔、毛笔自选(考生自备),限黑白表达
(3)画板或画夹及画具(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1小时30分钟
5.评判标准:
①丰富的想象力与创造力
②对平面或空间关系的理解力和构建力
③有限时间内多个方案的快速创意思维能力
④优化方案的综合绘制表达能力
三、书法专业
(一)考试科目:书法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书法临摹与创作的专业基础水平。
2.考查范围:
① 临摹
② 创作
3.工具材料:
① 毛笔、墨汁、画毡、砚台、水罐等(考生自备);
② 四尺对开斗方宣纸两张(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判标准:
① 布局完整,章法谐和,能较好的表现出书法的精神意趣;
② 结体合理,能较好的把握字法上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③ 点划、形态准确生动,能灵活自如地运用提按、使转等笔法。
(二)考试科目:印稿设计
1.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篆刻临摹与创作的专业基础水平。
2.考查范围:
① 根据指定内容设计朱文、白文印章;
② 默写经典作品印稿。
3.工具材料:
① 毛笔、墨汁、画毡、砚台、水罐等(考生自备);
② A4打印纸(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2小时
5.评判标准:
① 章法谐和,布局完整,能表现出较好的印面整体效果;
② 篆法准确合理,能较好的把握基本的字法规律;
③ 能体现冲刀、切刀等刀法的基本效果;
④ 印稿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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