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六届教育艺术节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1
郑州市第六届教育艺术节活动实施方案
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由教育部举办,将于2016年2月在山东省青岛市进行表演节目的现场展演、艺术作品的展览、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为做好我市2015年第六届教育艺术节的各项工作和参加全省、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选拔推荐,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参加对象和分组
(一)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
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完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各组别的学生不能互相替代,如发现违规,取消本项比赛和优秀组织奖的评比资格。
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青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完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二)“阳光下成长”征文
参加对象为参加本届艺术节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完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
(三)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审活动
参加对象为我市中小学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教研科研单位研究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以及从事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相关人员。
二、项目分类和要求
本届艺术节的项目类别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阳光下成长”征文、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审活动。分必报项目和选报项目两种形式,带*号的为必报项目,共计七项。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1)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曲(其中一首应为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2)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1)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2)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1)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2)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戏剧节目*
含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2—8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
(1)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
(2)水彩/水粉画(丙烯画)*:不超过四开(40cm×60cm)。
(3)版画:不超过四开(40cm×60cm)。
(4)其他画种:均不超过为四开(40cm×60cm)。
2.书法*、篆刻作品
(1)书法: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作品字体不限。
(2)篆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进行电脑制作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响原貌。
(三)“阳光下成长”征文
征文内容为反映广大中小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和收获,文体不限。请各学校报送时将纸质和电子文本同时报送,文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作者姓名、学校、年级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
(四)中小学艺术教育科学论文评审办法见附件2。
三、比赛形式和方法
(一)艺术表演类
1.县(市、区)上报节目与作品均为现场比赛;市直学校艺术表演类合唱、群舞与合奏直接报名参加市级现场比赛,戏剧、朗诵与其他选报项目以光盘形式上报,初评后参加市级现场比赛。
2.艺术表演类各项目比赛均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声乐类节目必须为钢琴伴奏,戏剧节目禁止先期录音。
3.艺术表演类除钢琴外,其他乐器、伴奏自备,不提倡使用大型道具。
(二)艺术作品类比赛
1.本届艺术节艺术作品类比赛将采取对各学校上报的学生作品与现场比赛的作品进行综合评选的方式进行。
2.艺术作品类进行现场比赛时由组委会统一发放绘画、书法类作品的纸张,版画所需板材及其他比赛材料自备;摄影比赛形式为自带相机,现场命题拍摄,限时交摄影作品参加评比。
(三)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与者和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组委会将对在校学生学籍进行抽查。
(四)各县(市、区)中小学的艺术活动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推荐优秀节目、作品、征文、论文参加市级比赛;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组队直接参加市级比赛;民办学校与校外教育机构按照其审批行政机构为市级以上的可直接参加市级比赛,参加办法与报名办法与市直学校相同。
(五)以各县(市、区)、学校、机构为单位进行报名,报领队1人(主管局长、校级领导、机构负责人),不接受个人报名。
四、报送办法和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加盖公章(见附件),于规定的时间报送至郑州19中初中部511房间(百花里40号),纸质报名表、电子报名表、电子学籍表与艺术表演类光盘、艺术作品、征文同时报送。联系人:向紫嘉、赵杰;联系电话:67946184。
(二)各县(市)及市内五区艺术表演类共报10个,艺术作品类共报60人,“阳光下成长”征文不少于30篇,不超过50篇。其他各区艺术表演类共报5个,艺术作品类共报30人,“阳光下成长”征文不少于20篇,不超过40篇。报送节目与作品在上报名额范围内,除必报项目必须参加外,其他项目不限。其中甲组的节目和作品均不少于90%,乙组的节目和作品均不超过10%。
(三)市直属各学校必须参加艺术节必报项目比赛,艺术表演类必报项目每项1个,选报项目同类项不得超过2个;艺术作品类必报项目每项4人,选报项目共报10人;“阳光下成长”征文各学校不少于10篇,不超过30篇。完中按一所学校上报,民办学校与校外教育机构可自愿报名参加比赛。
(四)市直学校艺术表演类选报项目以光盘形式上报,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学校名称和辅导教师姓名。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需分光盘制作,不同类别的节目不要刻在同一张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节目形式,辅导教师姓名。
(五)参加艺术作品类报名时请持学生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办理参赛证。上报的艺术作品可自行创作,不用装裱,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署名。参赛者单位、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组别、辅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在作品背面或附另纸注明。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上报的摄影作品(附数码照片电子版)要求: 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六)市教育局对获奖节目和作品、征文、论文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第一阶段(组织发动):2015年1月至2月
1.此阶段旨在宣传动员,层层落实。2月上旬召开郑州市第六届教育艺术节动员大会。
2.要求各单位成立艺术节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参赛项目,筹备参赛工作。要求组织落实、思路清晰、内容明确、环节清楚、计划周密、措施得力、方案可行。
(二)第二阶段(基层开展活动):2015年3月至5月
1.此阶段旨在基层学校开展各类艺术活动,扩大学校和学生的参与率与普及面。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鼓励学生艺术社团走进社区、深入基层、营造氛围、宣传活动。
2.在该阶段,各单位须在单位门口或其他显著位置显示“郑州市第六届教育艺术节××分会场”的会标(电子屏幕、喷绘等)。
3.各单位组织选拔优秀节目和优秀作品,并将本单位艺术节活动方案、实施计划、安全预案与详实的组织活动时间、排练计划于2015年3月20日前上报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郑州19中初中部502房间)。
4.本次艺术节组委会将根据学校的上报艺术节活动时间分期分批的派专家到各校进行专业指导和检查。
(三)第三阶段(市级比赛):2015年5月至7月
1.此阶段旨在加强学校之间与各县、区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学习。
2.市直学校于4月28日至29日上报参赛作品,5月27日至28日上报参赛节目、征文。
3.各县(市、区)4月28日至29日上报参赛作品, 6月10日上报参加市级比赛的节目、征文,准备参加市级比赛。
4.5月上旬组织艺术作品类的市级现场比赛,6月下旬组织艺术表演类的市级现场比赛。
5.6月4日公示市直学校艺术表演类入选市级现场比赛的节目名单。届时请登录www.zzjy.gov.cn(郑州教育局政务网)通知公告栏查询。
(四)第四阶段(展演总结):2015年9月至12月
1.此阶段旨在进行展演、总结、观摩。展示成果,引领方向。
2.9月,组委会根据比赛成绩,选拔部分优秀节目和作品参加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
3.在第一、二、三阶段活动结束以后,各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分别以书面材料和影像资料两种形式于9月30日前上报至郑州19中初中部502房间。
4.组队观摩河南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比赛,与来自全省的教师进行相互学习与交流。
5.12月,总结艺术节活动,对参赛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六、奖项设置及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设团体总分奖、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辅导教师奖、优秀征文奖、优秀论文奖。
团体总分奖:各单位所报项目获奖分值合计数为团体总分。优秀组织奖:设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辅导教师奖:奖励获一、二、三等奖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辅导教师,合唱、合奏、群舞、戏剧节目每项报辅导教师2人,其余项目各报辅导教师1人。优秀征文奖:设“阳光下成长”优秀征文一、二、三等奖。优秀论文奖:设艺术教育优秀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
(二)评选办法
1.团体总分奖
(1)根据各单位累积的团体总分进行评选。
①必报各项目(除朗诵外)设一等奖20%,二等奖35%,三等奖15%。艺术表演类获一、二、三等奖的节目,分别按50分、30分、20分计入单位团体总分,艺术作品类获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分别按30分、20分、10分计入单位团体总分。
②选报各项目和朗诵设一等奖20%,二等奖35%,三等奖15%。艺术表演类获一、二、三等奖的节目,分别按10分、8分、5分计入单位团体总分;艺术作品类获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分别按5分、3分、1分计入单位团体总分。
③优秀征文设一等奖20%,二等奖35%,三等奖15%,分别按5分、3分、1分计入单位团体总分。各单位上报的合格征文每篇另计0.2分。
④优秀论文设一等奖20%,二等奖35%,三等奖15%,分别按10分、8分、5分计入单位团体总分。
(2)评选分为县(市)组、区甲组、区乙组、中学组进行评选。县(市)组为各县(市),区甲组为市内五区,区乙组为其他各区。团体总分一等奖为参评单位的5%,二等奖15%,三等奖10%。
(3)团体总分相同按第一名多者列前,余类推。
(4)此奖项由艺术节组委会组织评选,审定批准。
2.优秀组织奖
(1)优秀组织奖的评选工作将团体总分、组织领导、参与率、材料上报、会议出勤率、督导检查纳入评审考核中。
①团体总分占评选分值的40%。见团体总分奖评选办法。
②组织领导占评选分值的10%。该项要求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组织有力,措施得当,经费落实。
③参与率占评选分值的20%。该项要求学校组织参加艺术活动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参与人数比例达95%以上。学校参加比赛项目不少于14项(必报项目必须参加,选报总项目不少于7项)。
④材料上报占评选分值的10%。该项要求各单位针对艺术节各阶段的任务与目标,有方案、有计划、有日程,有活动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材料内容详实、准确、规范(所报材料一律A4纸打印)。
⑤会议出勤率占评选分值的10%。该项要求各单位按时参加艺术节组委会召开的有关会议。
⑥督导检查占评选分值的10%。艺术节活动开展期间,艺术节组委会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活动方案和排练计划分期分批的委托专家、音乐、美术中心组成员到学校进行督查与专业指导。该项要求各单位认真准备、合理安排,以组织学生进行艺术节现场活动和集中呈现辅导、排练现场等形式,完整、真实的展示该阶段学校艺术节活动的成果。
(2)树立正确观念,不弄虚作假;参赛节目和作品突出主题,具有较高观赏性;比赛期间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体现出较高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3)根据上述评选条件,采取量化考核与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选。各县(市、区)教育局以及市属学校由市教育局进行量化考核评选;县(市、区)评选推荐所辖基层学校。各县(市)及市内五区上报4所学校,其他各区上报2所学校参加市教育局优秀组织奖评选,由郑州市教育艺术节组委会审定批准。
(4)所有县(市、区)被推荐参评学校需在9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见附件3)。
(5)凡推荐学校在所参加项目比赛中出现违纪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并不得由县(市)区推荐替补学校。
3.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征文、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有关奖项
按照比赛办法,由艺术节组委会聘请专家进行统一评选。
七、有关事项
比赛时间地点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郑州市第六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学论文
评审活动方案
一、主题和重点
本届科学论文评审活动的主题是“改进美育教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重点关注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改革、艺术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和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研究领域
(一)现状调研。包括中小学艺术课程开设、学生课外艺术活动开展、艺术教师队伍建设、艺术教育保障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
(二)改革成果案例。包括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等方面。
(三)评价制度研究。包括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的实践与研究。
三、论文要求
(一)围绕本届论文评审活动的主题和重点,关注基础性研究,突出应用性研究,注重发挥行政、教研和教师的各自优势,形成团队研究的合力,探索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二)现状调研要针对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准确把握、真实反映中小学艺术教育的实际情况,有数据、有分析,为学校艺术教育决策提供有效信息。
(三)改革成果案例要主题鲜明、内容详实,有确凿的数据和生动的材料,为推进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四)评价制度研究要以教育科学理论为指导,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提出创造性的意见和建议。
(五)每篇论文正文不超过5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500字。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2人,调研报告署名作者不超过5人。引文注释一律采用篇末注的形式。论文文本的标题、摘要和正文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要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准确性。
四、论文报送
(一)参加评审的论文评选范围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2012年12月及以后撰写并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的论文;乙类为2012年12月及以后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不包括网络媒体)发表的论文。已参加过前五届郑州市中小学教育科研论文评选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届论文申报和评选。
(二)甲、乙两类论文均需同时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文本格式:用word编辑,A4纸型,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 ,正文用小3号仿宋体字。为便于论文的密封评选,论文文本的标题、摘要和正文中均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纸质文本单面打印,一式5份。公开发表的乙类论文须附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页的复印件。
(三)在论文评审活动申报书上填写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论文题目、邮编、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有关信息,并加盖报送单位的公章。一式5份,装订在每份论文的首页。
(四)各县(市)和市内五区报送论文20篇,其他各区报送论文10篇;各学校报送论文不得超过4篇(含音乐、美术)。报送论文中美术不得少于1/3。
(五)艺术教育科学论文评审活动以单位进行报送。市直学校于5月27日至28日上报,各县(市、区)6月10日上报。报送地点:郑州19中初中部502房间(郑州市百花里40号)。联系人:向紫嘉、赵杰;联系电话:67946184。
五、论文评选
(一)由我市第六届教育艺术节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甲、乙两类论文分别进行评选,甲、乙两类论文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在一等奖获奖论文中,将推荐优秀论文上报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审。
(二)各单位要以此项活动为契机,广泛发动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科研人员、管理干部等积极参与,推出一批反映我市中小学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成果。积极推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科研水平,推动中小学艺术教育跨上新的台阶。
附件3
郑州市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
安全工作预案(试行)
为切实加强全市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的安全工作,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参赛(演)人员的健康安全和各项学生文体活动顺利地进行,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赛(演)前的安全防范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明确组织机构
举办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要高度重视参赛(演)人员的各项安全工作。在活动组织管理中,必须设立安全保卫机构,专门负责各项涉及人员安全的防范工作。
(二)实行举办活动报告制度
举办活动的承办单位须于活动开幕的10天前,将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比赛(演)场馆、食宿住地等详细情况,分别报告当地公安、消防和卫生防疫部门,取得他们支持,加强交通疏导,加强赛(演)场、住地的治安管理,履行防火检查和饮食卫生监督以及传染疾病的防控。
(三)活动场馆的安全检查
举办活动的承办单位要确保比赛、演出有关设备设施符合卫生与安全要求。活动举办前,必须针对活动场、馆的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明显标示,电器、电线、照明是否老化,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座椅、看台是否牢固,演出器材、运动器材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确保赛(演)活动顺利进行。赛(演)期间,须有专人专项负责全程监督,医护人员全程值班,救护车辆全程待命。
(四)住地安全措施
承办单位在安排各参赛(演)单位食宿宾馆(饭店、接待所)时,须由宾馆(饭店、招待所)向活动组织机构作出书面安全承诺书。安全承诺书必须具有涉及入住人员的人身、饮食饮水卫生、防火、通风设施、用电等安全保证内容。承办单位须于赛(演)前根据承诺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可请公安、消防、卫生防疫部门等进行联合检查;承办单位在安排各参赛(演)单位食宿学校学生公寓(宿舍)时,学校安全保卫部门须于赛(演)前对学生公寓(宿舍)的生活设施、安全通道等涉及安全的重要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学校后勤部门在做好食堂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的同时,须请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派专人参加学校饭食供应工作,全程监督饮食饮水卫生安全。
(五)实行安全责任制
各参赛(演)代表团(队)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高度重视本团(队)的安全工作。各参赛代表团(队)的团长(领队)即为本团(队)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团(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参赛(演)突发事件安全预案;做好参赛(演)队员的人身、交通和饮食等诸方面的安全教育;教育队员不得中途离会,不得外出就餐,尤其是街边地摊和不洁零食;查摆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各代表团(队)必须明确一名安全监督员,协助团长(领队)全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进行车辆状况、司机是否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交通安全督查,查找住地人身、饮食、防火、电源电线和卫生防疫等各方面的安全隐患,监督所住宾馆(饭店、招待所)饮食、饮水卫生;安排本团(队)安全防范措施;负责与赛(演)安全保卫部门联系。
二、事故发生后的处置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按下列应急操作程序处理:
(一)交通:迅速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分别拨打120急救中心和122事故处理中心,等待就援,并于2小时内,将事故详情报告活动组织机构。情况紧急时,可先求助路过车辆,第一时间内将急重伤员送往医院。
(二)火灾:比赛(演)场所出现火情,迅速组织馆(室)内人员按照安全通道标示有序疏散。被疏散人员要听从指挥,防止拥挤、踩踏,如遇烟雾,用手帕或衣物等捂嘴、鼻俯身行走离开现场;住地火灾首先逃离现场,如遇火势过猛不能逃离,迅速打开房内所有水管开关,浸湿被褥,封堵门缝,打开窗户,延缓火势蔓延,等待就援。必要时,可用床单、床罩等一切可以结绳物品顺窗逃生。
(三)食物中毒: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救治中毒人员,同时电话报告赛(演)会组织机构,赛(演)会组织机构立即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并积极配合医疗、卫生和公安部门对患者进行救治和调查事故原因。
(四)人身伤害:如遇被盗、被抢,迅速拨打110电话报警,同时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身体致伤者,拨打120急救中心,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意外触电,应在第一时间切断电源,确认电源切断后,迅速将触电者送往医院救治,避免连环触电事故发生;如遇滑摔、砸伤、突发疾病等意外发生,视伤势轻重,可自行或拨打120急救中心,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外伤出血者,先按医疗常规包扎伤口,避免流血过多发生意外。
(五)比赛(演)场(馆、室)意外:如遇拥挤发生踩踏、看台坍塌等事故,迅速组织人力疏散人员,同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如因比赛(演)导致受伤,值班医生迅速救治,伤情较重者,现场医护值班车辆迅速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六)传染性疾病:一旦发生传染性疑似病例,先就地隔离,同时拨打120急救中心,详报发病状况,等候指定医院救治。有关赛(演)会救治人员和本团(队)责任人迅速做好防护措施,指挥周围人群做好自我防护,有组织、有秩序撤离到通风良好的隔离区域,期间,所有周围人群不得离开隔离区域。赛(演)会组织机构须在第一时间内将疫情分别报告当地防疫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其它各项防控措施,参照《河南省教育系统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预案》执行。
在组织各级各类学生体育竞赛和演出活动的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承办单位和各参赛(演)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本安全预案,充分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快速、灵活制定出救治方案,将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序。在比赛和演出期间(包括赛、演前训练和往返交通途中)的安全防范工作中,对玩忽职守、擅离岗位造成重大失误的相关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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