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议事制度
为了使学校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订本制度。
一、议事形式
一般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委员扩大会。
二、议事内容
1、党总支委员会
对事关全校的大事做出决定或决议。委员会由书记主持,书记外出由副书记主持,原则上每季一次,也可按实际需要召开。
委员会议事内容:
(1)讨论贯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
(2)讨论决定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部署。
(3)讨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以及其它方面的重要工作。
(4)研究基层党支部的组建工作并任命党的干部和群团组织的干部。
(5)研究发展新党员工作和处理党员等问题。
(6)讨论纪检工作。
(7)布置党员的考核、测评、奖励工作。
(8)研究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党总支委员会为全体委员参加,委员不过半数时,不能召开委员会。
2、委员扩大会
凡传达贯彻上级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或报上级党委的一些重要决议、决定。征求对某些决议、决定的意见及理论学习、交流时召开扩大会。
参加人员除总支委员外,吸收各支部书记和委员以及有关人员参加。
三、议事要求
1、提出的会议讨论议题,事先要有予案供委员参考。
2、发言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3、议事要发扬民主,发言态度要明确。
4、不临时动仪研究问题。